其他
检护民生|以“检察蓝”守护“夕阳红”
“多亏了检察院的同志帮忙,才使我在晚年能老有所依,真是太感谢你们了。”刘某握着办案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道。
近日,已86岁高龄的刘某因儿女都不愿赡养自己,万般无奈之际,在法律援助中心引导下向南郑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。南郑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,多次前往刘某住所地了解情况。刘某膝下有二子三女均已成家,刘某在老伴去世后便随次子居住,后因与次子家人发生矛盾,由长子接回老屋居住。老屋与长子房屋相邻,位置极为偏僻,山路低洼不平,屋内阴暗潮湿,条件极其简陋。目前刘某年岁已高且患有多种疾病,身体虚弱,起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,儿女因家庭矛盾积怨已久,在照顾刘某一事上互相推脱。
南郑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该案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,遂支持刘某向南郑区法院提起诉讼。考虑到刘某行动不便和赡养问题,检法两院将修复刘某家庭成员亲情关系,促成案件调解作为办案重点。诉讼期间,承办检察官、法官邀请镇、村干部,多次对刘某子女耐心释法说理,晓以利弊,帮助刘某子女认识到“百善孝为先”的传统美德和不赡养老人将面临的法律后果。最终,在各方努力下,促成刘某及五子女达成调解:刘某随次子共同居住生活,由次子照顾其日常生活起居,其余四子女同意平时探望刘某,病时轮流照顾刘某等。五子女同时表示将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共同照顾刘某的义务。至此,积怨已久的矛盾得以化解,紧张的家庭关系得以缓和,耄耋之年的刘某老有所养。
来源: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
来源:汉中市人民检察院
来源: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
编辑:郑敏娜 校对:王瑾 审核:祝长英
往期精选
向阳而生 勇毅前行|跨越千里 “援”来是你
知识产权宣传周|假冒“香烟礼盒”牵出“商标标识”犯罪